临床表现

出处:办公室 浏览次数: 1次 发布时间:2025-07-18

潜伏期:一般为1-14天,多为5-9天。

传染期:感染者在发热期及前后1—2天对媒介伊蚊具有感染性,一般在发病前1天至发病后5天内感染性强。

登革热是一种全身性疾病,临床表现复杂多样,病程可分为急性发热期、极期和恢复期。多数病例病情较轻,仅有发热期和恢复期表现,少数病例为重症登革热,表现为严重出血、休克及重要脏器损伤。

(一)急性发热期

常急性起病,发热为首发症状,可伴畏寒,24小时内体温可达39℃以上。部分病例发热3-5天后体温降至正常,1-3天后再度上升,称为“双峰热”(也称“马鞍热”)。发热时可伴头痛,全身肌肉、骨骼和关节疼痛,明显乏力,并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及腹泻等消化道症状。颜面四肢可见充血性皮疹或点状出血疹。典型皮疹为见于四肢的针尖样出血点及“皮岛”样表现(融合成片的红色斑疹,其中可见散在小片正常皮肤)。可出现皮下出血、注射部位瘀斑、牙龈出血、鼻衄等不同程度的出血现象,束臂试验可阳性。此期一般持续3-7天。

(二)极期

通常发生在病程4-8天。部分患者高热持续不退,或热退后病情加重,可出现腹部剧痛、持续呕吐、明显出血及血浆渗漏征等。少数无明显皮肤黏膜水肿等表现的患者,仍可出现严重出血如皮下血肿、消化道出血、阴道出血、咯血、肉眼血尿、颅内出血等。

严重者可发生休克、弥漫性血管内凝血(DIC)和重要脏器损伤等并发症。少数患者可继发细菌或真菌感染。

(三)恢复期

发热、胃肠道症状、出血等逐渐好转,皮疹消退,可有皮肤瘙痒。少数患者乏力等症状可持续数周甚至数月。